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准备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地审查,听取了
介绍,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现就相关的事项,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独立董事:戴昌久 王广志 李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