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2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分别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
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自 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自查期间内,共有 44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按已披露计划减持
累计买入股数 累计卖出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期间
(股) (股)
经核查,因个人资金安排及对二级市场情况的判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庆九、顾清泉、丁彩峰、帅建新、薛金全、钱进等六人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披露
股份减持计划:计划自 2022 年 8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六人合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不超过 3,909,38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1%,内容详见 2022 年 7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南通醋酸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7)。根据上
述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内容详见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5)。
上述六人均不是本次激励对象,其股票交易系股东按照已公开披露的股份减持
计划进行,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另外,公司现任监事邵金鑫经公司 2022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第二次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成为职工代表监事,其不是本次激励对象,且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早于其任职起始日,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有 37 名激励对象或其近亲属(包
括 26 名激励对象和 11 名激励对象的近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属自知悉本激励计划至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上述
个人说明,其本人或近亲属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进行股票买卖,系因对相关证券法
律法规不熟悉,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缺乏足够理解所致,但基于审慎性原则,
上述 4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并愿意配合董事会在确定授权日的
董事会会议上作出相应的调整。
其余 33 名激励对象或其近亲属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系基于个
人资金安排及对二级市场情况的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不知悉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牟利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
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无关,且涉及知悉股权激励计划后至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进行股
票交易的 4 名激励对象已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
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单》。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