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3-00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为满足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
公司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钛”)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
金需要,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
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格力钛与其子公司及格力钛子公司之间预计将相互
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3.55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60)。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格力钛、格力钛子公司石家庄中博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
中博”)与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格力钛子
公司天津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广通”)提供人民币3.5亿元的连
带责任担保。格力钛子公司成都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广通”)、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广通”)、成都格力钛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都格力钛”)与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保证
合同》,为格力钛提供人民币5.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珠海广通、格力钛与厦
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格力钛子公司珠海格
力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钛电器”)提供人民币0.56亿元的连带责任
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格力钛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56亿元。本次
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电池的生产、销售;混合动力、纯电动车动力总成、电机、电源管理系统及相关
领域的技术开发;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负债总额为2,513,467.00万元、净资产为214,779.3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
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430,232.03万元,负债总额为2,318,323.56万
元,净资产为111,908.47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3,867.14万元、利
润总额为-121,892.64万元,净利润为-103,565.97万元。
(二)天津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务(车身喷漆、车辆改装);产品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保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债总额为256,679.05万元,净资产为34,265.5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
资产为24,633.34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2,634.23万元,利润总额为-
(三)珠海格力钛电器有限公司
术的开发;纯电动车驱动系统设备、混合动力车驱动系统设备、电机及其配件的
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债总额为284,566.62万元,净资产为16,626.9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
月30日资产总额为269,124.28万元,负债总额为256,538.62万元,净资产为
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合同内容
(亿元)
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
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 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
格力钛新能 保定银行股
公司、成都广通汽车 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
有限公司、成都格力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
公司 石家庄分行
钛新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
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
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
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
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
而言,保证期间均为主合同项
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
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格力钛新能源股份 保定银行股 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天津广通汽
车有限公司
博汽车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行 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
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
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
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
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
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
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
而言,保证期间均为主合同项
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
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厦门国际银
格力钛新能源股份 珠海格力钛 3、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生效之
行股份有限
公司珠海分
汽车有限公司 司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保
行
证人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
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四、此次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此次担保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
格力钛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提高格力钛及其子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4.30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
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签订的《保证合同》;
合同》;
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