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王新义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聘任许尽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焦振营先生、岳殿召
先生、张天良先生、韩群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后军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等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现就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经调查了解,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提名的公司高管候选
人员进行了审核。在人员的甄选过程中,提名委员会对有关人士的诚
信、其在有关行业的成就及经验、其专业及教育背景、以及其投入的
程度,包括能够付出的时间及对相关事务的关注等进行了考量。我们
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管人员均能充分发挥其专业经验和特长,为公司科
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帮助,确保公司最佳利益的实现。
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聘任高管过程中,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候选高管人员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上述
高管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