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项交
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政府定价、招标竞价及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
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公司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 王世存 陈建国 易茜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世 存 陈 建 国
易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