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4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上海以
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月4日以专
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臣先生召集和主持,会
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1 月 6 日,并
同意以 78.1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