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以
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按
通知时间于 2023 年 1 月 6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舟
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
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
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审
议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