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 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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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02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林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林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0,827,594
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2,706,8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43%)。上述减
持行为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
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收到林程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林程。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林程先生持有股份 10,827,59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及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
间、减持价格等具体安排
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股本的 1.4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
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林程先生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
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林程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林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
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林程先生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林程先生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林程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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