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2022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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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开
                        “公司”) 2020 年度向特
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立医疗”、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结合开立医疗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开立医疗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培训内
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
最新要求进行。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本次培训采用现场方式,现场设在开立医疗大厦一楼会议室。长城证券培训
人员在现场进行了讲授和答疑。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集中讲解并讨论的方式。由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杨虎负责本次培
训。在培训过程中,培训人员与培训对象进行了交流互动,解答了培训对象提出
的问题。
  四、培训对象
  开立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
室相关人员、财务部相关人员。
  五、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内容,从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和
内部控制规范、大股东和董监高股票交易类行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这四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讲
解,并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短线交易和敏感期交易等
常见高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分析。
  六、培训成果
  本次培训期间,公司及培训对象认真配合开展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
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
  通过本次培训,使开立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财务部相关人员等进一步知晓上市公司治理及规
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规范运作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明确
了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与义务;
提高了培训对象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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