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24,3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
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中信建投证券”)以及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中泰证券以下合称“联
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 324,300,000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8.25 元/股,对应的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低
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资
本市场服务(J6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4.74 倍(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
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文)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上海证券报》
《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
分别为 2022 年 12 月 23 日、2022 年 12 月 30 日和 2023 年 1 月 6 日,后续发行时
间安排将会递延,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原定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原定于
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
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25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1 月 1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
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
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互联网交易平台记
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业务管理系
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
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
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
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1 月 18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
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
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
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
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
资风险。
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发
行人所属行业为“资本市场服务”(J67)。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4.74 倍。与公司主营业务比较接近
的 A 股上市公司为红塔证券、华安证券、中原证券、中银证券、南京证券、第一
创业、太平洋、国联证券和华林证券,以 2021 年每股收益及 2022 年 12 月 20 日
(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计算,上述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
为 51.29 倍。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交易日均价(含当日) (扣非前后孰低)
盈率(倍)
(元/股) (元/股)
平均值 51.29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2年12月20日(T-4日)。
注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注2:2021年每股收益(扣非前后孰低)=2021年归母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8.25 元/股对应的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7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
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 2021 年静态市盈率均值,存在未来发
行人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
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 2022 年 12 月 23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信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
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
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
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
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为 267,547.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451.8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58,095.70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公司资本金的
金额 258,095.70 万元。此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
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
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
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
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
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
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
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第三次)》之盖章页)
发行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第三次)》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