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就公司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条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等规定。发行方
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保交楼、保民
生”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
益。项目完成实施后,有利于促进公司房地产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影响力,
提高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有关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
度,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也无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同意将有关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回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发行完成后对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就公
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已作出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助于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相关
监督机制,提高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有关规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钱 军
张剑兵
赵桂香
二○二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