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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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进行
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和投资者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回购股份用于
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
干的积极性,为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的经营、财务、
研发、资金状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独立董事:邢献军、胡晓明、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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