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3-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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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5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3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凯龙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孙新卫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 征集人声明
  本人孙新卫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就公司拟 2023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
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
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
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 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具体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凯龙高科
  股票代码:300912
  法定代表人:臧志成
  董事会秘书:曾睿
  邮政编码:214153
  公司电话:0510-68937717-59879
  公司传真:0510-68863779
  公司网址:www.kailongtec.com
  电子邮箱:kailong@kailongtec.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藕杨路 158 号
  (二)本次征集具体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事宜的议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 次股东 大会 召开的 具体 情况, 详见 同日刊 登于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 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新卫先生,其基本
情况如下:
  孙新卫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
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1994 年 3 月至 2010 年 12 月历任江苏公证天业会
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合伙人;2011 年 2 月至 2013 年 12 月历任远程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在无锡国经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副总经理; 现兼任雪浪环境、派克新材、锡装股份、奥特维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新卫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
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 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 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3 年 1 月 13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
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 年 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每日上午 9:00
-11:00,下午 14:0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
布公告进行表决权的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按本报告书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原件、股东账户卡;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
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庙塘桥藕杨路 158 号
  邮政编码:214153
  公司电话:0510-68937717-59879
  公司传真:0510-6886377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表决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
对法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全部满足以
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
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
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委托书
                           征集人:孙新卫
附件: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
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
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
新卫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回避
并在相应栏内划“√”;
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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