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普门科技
股票代码:68838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厦门普宇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 197 号二层 E31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厦门瑞卜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 197 号二层 E313 室
股份变动性质:法人资格丧失所涉非交易性过户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普门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厦门普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厦门普宇”)、厦门瑞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瑞卜”)经股东会
决议解散公司。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普门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厦门普宇 指 厦门普宇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厦门瑞卜 指 厦门瑞卜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普宇投资有限公司、厦门瑞卜投资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限公司
因厦门普宇投资有限公司、厦门瑞卜投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有限公司决议解散注销,从而引起的相关
权益变动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 15 号》 指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简介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厦门普宇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 197 号二层 E312 室
法定代表人 刘先成
成立日期 2022 年 10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3MA8W2W594T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期限 (自)2022-10-13(至)2062-1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厦门瑞卜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 197 号二层 E313 室
法定代表人 刘先成
成立日期 2022 年 10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8W2X204C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期限 (自)2022-10-13(至)2062-10-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别 长期居住地
区的永久居留权
法定代表
刘先成 中国 男 深圳 否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别 长期居住地
区的永久居留权
法定代表
刘先成 中国 男 深圳 否
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决议解散注销,从而引起的相关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
实施后,厦门普宇、厦门瑞卜不再持有任何普门科技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排在
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厦门普宇持有公司 22,570,759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
司总股本的 5.3460%。厦门瑞卜持有公司 23,057,666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
总股本的 5.4613%。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由股东按照原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信
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普宇、厦门瑞卜不再持有普门科技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厦门普宇、厦门瑞卜经股东会议决议解散注销,并将其持有的普门科技的持股
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厦门普宇分配情况:
在厦门普宇 对应公司股 占公司总
序 持有证券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份数量 股本比例
号 产代码
(%) (股) (%)
厦门乔川投资
限合伙)
合计 100 / 22,570,759 5.3460
厦门瑞卜分配情况:
在厦门瑞卜 对应公司股 占公司总
序 持有证券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份数量 股本比例
号 产代码
(%) (股) (%)
厦门普荣投资
限合伙)
合计 100 / 23,057,666 5.4613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厦门普宇、厦门瑞卜将不再持有普门科 技股
票。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义务人已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以及后续做出的相关承诺。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明龙、曾映、王红为公司董事,刘敏、杨军为公司 监事,
邱亮、李大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彭国庆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上述人 员将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 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及其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
份时做出的承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普门科技股票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冻结等任何 权利
限制的情况。
本次股权变更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 权过
户的相关手续。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式,合计减持了普门科技 12,666,000 股,合计减持比例 3%,减持价格区间为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厦门普宇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先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厦门瑞卜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先成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档案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股票简称 普门科技 股票代码 688389
厦门市思明区 槟 榔
西 里 197 号 二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厦门普宇投资有限公司、厦 E312 室、厦门市思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称 门瑞卜投资有限公司 明 区 槟 榔 西 里 197
号二层 E313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 加 □ 减 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可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多选)
□ 赠与□ 其他 √ (法人资格丧失所涉非交易过户)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股票种类: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22,570,759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股 持股比例:5.3460%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股票种类: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23,057,666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 持股比例:5.4613%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股票种类:无 持股数量:0 股 变动比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例:5.3460%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股票种类:无 持股数量:0 股 变动比
及变动比例 例:5.461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后 方式:非交易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性过户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 否√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 否 □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 露义务
在 二 级 市 场 买 卖 人在 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
该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的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普门科技 12,666,000 股,合计减持 比例
控股股东或实 际
不适用
控制人减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盖章):厦门普宇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盖章):厦门瑞卜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2023 年 01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