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成都路桥
股票代码:0026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 1 号 2 栋 1 单元 3 楼 313 号
通讯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 1 号 2 栋 1 单元 3 楼 313 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指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成都路桥、上市公司 指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
指 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君泰达
宏义嘉华 指 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中院 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 37,859,716 股股票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
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即阿里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东君泰达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受
指
司法拍卖 让取得上述股份。本次被拍卖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川 01
执 3383 号之十二),裁定上述被拍卖的股票归东君泰达所
有,裁定自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
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7MPFPW8R
注册地址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 1 号 2 栋 1 单元 3 楼 313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江东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4-29
营业期限 2022-04-29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
金属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经营范围 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通讯地址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 1 号 2 栋 1 单元 3 楼 313 号
四川金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60%股权,海南永瑞达科技有限公司持
主要股东
有 4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其
他国家
曾用 性 长期居
姓名 职务 国籍 或地区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名 别 住地
的居留
权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四川金海马
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董事长、总
刘江东 - 男 中国 成都市 否 总经理、四川金巽科技有
经理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四川东芮泰达实业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重庆万福盛实业有限公司
兰登华 - 男 董事 中国 成都市 否
执行董事兼经理
四川金巽科技有限公司监
唐小成 - 男 董事 中国 成都市 否
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因此通过司法拍
卖方式取得宏义嘉华持有的37,859,716股成都路桥股份,占成都路桥总股本的比
例为5.00%。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司法拍卖的方式
取得37,859,716股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司法拍卖等方式继续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继续增持,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宏义嘉华其所持上市公司37,859,716股股票于2022年12月
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即阿里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并由东君泰达以最高价成
功竞得,成交价为137,913,591.72元(大写:壹亿叁仟柒佰玖拾壹万叁仟伍佰玖
拾壹元柒角贰分)
,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2022)川01执3383号之十二),裁定上述被拍卖的股票归东君泰达所有,裁
定自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君泰达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0%;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君泰达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7,859,716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君泰达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37,859,716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上述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事项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
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江东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省成都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成都路桥 股票代码 002628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
四川东君泰达实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府大道一段 1 号 2 栋 1 单
有限公司 地址
元 3 楼 313 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0%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37,859,716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5.00%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37,859,716 股
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收到执行法院判定
及方式
是否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 √ 否 □
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司法拍卖等方式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继续增持,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
续增持
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 偿 其对 公司 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编号为(2022)川 01 执 3383 号之
十二的《执行裁定书》。
填表说明:
以说明;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路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章页)
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江东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江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