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05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 22 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308 人调整为 302 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由 1,842.8909 万份调整为 1,818.1112 万份。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说明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披露了《再
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公告编号:临 2022-096),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
示情况的说明》
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
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
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
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9)。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拟授予其的
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24.7797 万份,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由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
存在差异。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
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
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