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6
日、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8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和《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2-024)。
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通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利安达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赵小微、陈虹
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服务。鉴于陈虹因工作安排原因,指派注册会计
师张申敏接替陈虹相关审计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小微、张申敏。
二、本次变更会计师情况介绍
张申敏女士,2021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起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张申敏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不影响相关工作安
排。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
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利安达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通
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