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3-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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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议案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了维护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以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莱伯泰
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
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
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
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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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
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对前来参
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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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 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 B 区安庆大街 6 号北京莱伯泰
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 月 12 日
             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 年 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
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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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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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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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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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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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
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期一致。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
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股份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 67,198,600 股增加至 67,236,400 股,公司注册资
本由 67,198,600 元增加至 67,236,4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
对《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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