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天智航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智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
规规定,担任天智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
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对天智航进行了现场检
查。参加人员为保荐代表人孙栋。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天智航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天智航
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
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询了公司 2022 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的会议文件,并取得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
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天智航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
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
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
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公司 2022 年以来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
到三会文件、业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
进行了核查、访谈。
核查意见:
天智航 2022 年以来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
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机构
设置和运行文件、银行账户,其中重点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
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天智航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
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
及重大资金来往的相关凭证、合同文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
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变更决策程序等相关文件;对公司财务人员、募投项目管
理人员等进行访谈,核查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以及项目建设情况,并
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和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天智航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对 2022 年以来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股东大会审议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抽查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
凭证,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和银行账户资金往来凭证及公告,并对关联交易发生
的背景向有关人员进行了解。
核查意见:
天智航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
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开定期报告和全部担保文件,并对财务部
门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天智航上市以来到目前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银行账户资金往来凭证,访谈了公司财务部门
工作人员,了解了公司截至目前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以及资产处置情况,并取
得了相关内部审议文件资料。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 2022 年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投
资和资产处置情况。公司现有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以及资产处置行为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本金和收益的
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向公司管理人员访谈了解了公司 2022 年以来截至目前经营情况,
查看了公司经营场所,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
于行业公开材料、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经营情况等内容,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
展情况以及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核查意见
天智航上市以来到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
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
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二)建议公司在对外投资等事项上合理安排,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三)建议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
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天智航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天智航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
机构与天智航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
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天智航 2022 年以来到目前在公司治理和内
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
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栋 陆丹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