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0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或“成都路桥”)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嘉华”)
持有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
性。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于2022年12月5日14:00
时至2022年12月6日14:00时(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即阿里拍卖平台)对公司控股股东宏义嘉华持有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进行
公开拍卖,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君泰达”)以最高应价胜
出,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7,913,591.72元(大写:壹亿叁仟柒佰玖拾壹万叁仟
伍佰玖拾壹元柒角贰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
公司近日收到东君泰达送达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2川01执3383号之十二,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及《四川省成都市
(2022川01执3383号,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
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
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成都中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东君泰达已按照《拍卖公告》
的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将本次司法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
法院指定账户。同时,根据成都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宏义嘉华持有成都
路桥的37,859,716股股票归买受人东君泰达所有,买受人东君泰达可持上述裁定
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效力的(2021)川01民初3033号民事调解书,于2022年6
月28日立案执行郑渝力、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宏义嘉华等股权
转让纠纷一案,立案执行标的为491,308,511.21元及违约金(按照生效调解书计
算)。
执行中,本院以(2022)川01执3383号之九执行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宏义嘉华
持有成都路桥的上市股票(证券账户:0800338563,证券简称:成都路桥,证券
代码002628)中山证券三交易单元(托管单元号:395337)77,148,478股中的
交清全部拍卖款并于2022年12月22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本院认为,本次拍卖程序合法,应予确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证券代码002628)中山证券三交易单元(托管单元号:395337)
受人东君泰达时起转移;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证券代码002628)中山证券三交易单元(托管单元号:395337)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