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3-009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议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如下:
一、本次主要修改内容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成
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修改为: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
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特殊岗位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六)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收购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交
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因履行工作职责而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单位及个人;
(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
管理的其他人员;
(九)为公司重大事件制作、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文件的各证券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和经
办人,以及参与重大事件的咨询、制定、论证等各环节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
(十)由于与公司有业务往来而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非公开信息的人员;
(十一)前述规定的自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十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知情人员。”
修改为:
“第十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
人员;
(五)上市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
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二、本次修改的审议程序
本次修改已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