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
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
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马忠 郝亚泓 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