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7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
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0.49%
的股份。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的拟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其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将不低于34.00%。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本次发行对象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
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南昌
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的情形。
因此,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控
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