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晶股份”或“发行人”)非公开
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获得《关于核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2 号)批文核准。作为宇晶
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我们作
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声明
(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宇晶股份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认
为宇晶股份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二)对宇晶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和尽职调查材料进行了评审,认
为申请文件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保证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计超过百分之七;
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东、重要关联方存在其他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系。
二、承诺
(一)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相关规定;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依据充分合理;
存在实质性差异;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管措施;
(二)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券上市之
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证
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水峰 王军亮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