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的意见如下:
一、 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增加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是公司基于客观情况做出的合理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新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
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委员会同意上述增加 2022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子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将与关联方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邹平创新燃
气有限公司、邹平创源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礼德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客观情况
做出的合理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委员会同意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开展,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 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实际情况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委员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罗炳勤 唐建国 许 峰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