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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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 2022-07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通知及议案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
为南京。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12 人,张伟执行董事未亲自
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周易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受与会董事共同
推举,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周易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 100%,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
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具体如下:
  发展战略委员会(共 5 人):张伟先生、周易先生、陈仲扬先生、
胡晓女士、张金鑫先生,其中:张伟先生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召集人);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 3 人):周易先生、柯翔先生、王建文
先生,其中:周易先生为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
  审计委员会(共 3 人,独立董事占 1/2 以上):王兵先生、丁锋先
生、谢涌海先生,其中:王兵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
  提名委员会(共 3 人,独立董事占 1/2 以上):王全胜先生、尹立
鸿女士、彭冰先生,其中:王全胜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
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 3 人,独立董事占 1/2 以上)
                             :王全胜先生、
彭冰先生、王兵先生,其中:王全胜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召集人)
     。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同意聘任周易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执行委员会主任,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同意聘任韩臻聪先生、孙含林先生、姜健先生、张辉先生、
陈天翔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同意聘任韩臻聪先生为公司首席
信息官(兼)
     ;同意聘任焦晓宁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同意聘任焦凯
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同意聘任王翀先生为公司首席风
险官;同意聘任孙艳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同意聘任张辉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同意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类别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
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申请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配股资格、条件的
要求,公司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
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七、同意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类别股东会审议。
  本次配股方案具体如下: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 A 股和 H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 A 股配股拟以 A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 A 股股份总数为
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 A 股股东配售。本次 H 股配
股拟以 H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 H 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合资格的 H 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 1 股
的,按证券所在地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A 股和
H 股配股比例相同。
   若以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9,075,589,027 股为基
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 2,722,676,708 股,其中 A 股配股股数
为 2,206,963,004 股,H 股配股股数为 515,713,704 股。本次配股实施
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
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定价原则
   ①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净率和市盈率等估值指标,
并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②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③遵循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
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系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 A 股与 H 股市场交易的情况,
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
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A 股和 H
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配股 A 股配售对象为 A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H 股配售对象为 H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合资格的全体 H 股股东。本
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
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 A 股和 H 股配股完成后的全
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 A 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H 股配股采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7.19(1)条项下的包销方式。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 亿元(含人民币 280 亿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和营运资金,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金额
          合计                不超过 280 亿元
  如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
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
的募集资金的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自公司审议本次配股方
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
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向,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H 股类别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 A 股配股完成后,获配 A 股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 A 股配股所涉公司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
项下权利安排及可能导致 GDR 数量增加(如有)
                       ,由相关当事方依据 GDR
存托协议及相关适用规则办理,新增 GDR(如有)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伦
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 H 股配股完成后,获配 H 股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流通。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同意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
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九、同意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
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十一、同意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
承诺的公告》
     。
  十二、同意关于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期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
  十三、同意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配股相关
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审议。
  为高效、顺利推进公司本次配股相关工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确认或追认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董事长张伟先生,董事、首席
执行官兼执行委员会主任周易先生,执行委员会委员兼董事会秘书张
辉先生,首席财务官焦晓宁女士),在授权范围内共同或分别全权处理
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内,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结合有权部门的要求、市场条件及公司具体
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配股方案,并决定方案中的具体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配股实施时间、配股数量、配股价格、配售起止日期、
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以及其他与本次配股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策、市场情况、公司股票或其他相关证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监
管机构的意见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在必要时根据维护公司的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及本次配股的宗旨,对本次配股的方案、预案、相关措施及
承诺等文件作相应调整或修订,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但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除
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及使用计
划、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其实施进度、调整配股数量、配股价
格等内容;
文件、有关政府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意见和
要求等,制作、签署、补充、修改、报送、递交、执行、中止、终止
有关本次配股相关的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等,按照监管要求处理
与本次配股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办理与 GDR 的存托人沟通并提供必
要和合理的配合以办理 A 股配股可能导致的新增 GDR 有关的一切事宜,
并授权董事会确定的两名董事(董事长张伟先生、董事周易先生)签
署配股章程和代表公司办理配股章程注册和备案有关事宜,包括:
                            (1)
签署 A 股配股相关配股章程以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
注册及存档;
     (2)签署 H 股配股相关配股章程以提交香港联交所和香
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3)按照相关规定,就 H 股配股向
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行为向中国证监会备案;(4)代表公司办理前
述与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以及前述 H 股配股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有
关的其他一切事宜;(5)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信息披
露事宜(包括在任何交易所刊发任何与配股事宜相关的披露文件)等;
该两名董事可以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授权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上述
事宜;
本次配股有关的所有协议、合同或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
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通函、公告及
其他披露文件等);决定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选择和开立等
事宜,办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
内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投向及使用进行具体安排;
构、主承销商、财务顾问、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财经公关、印刷商等,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证券交易所办理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及配合办理新增 GDR(如
有)登记,以及在相关证券交易所上市等事宜;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
等相关事宜;
数量未达到 A 股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等原因导致本次配股无法实施,
根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本次配股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
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上述第 5 项、第 6 项、第 7 项、第 8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
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同意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在南京召开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
伟先生择机确定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
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见》;对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以及关于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配股及中期股东回报规划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韩臻聪先生等 9 人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韩臻聪先生等 9 人简历
曾任江苏省邮电学校学生科干事、教师、团委副书记、教务科科长兼
教研室主任、副校长,江苏省电信职工培训中心副主任,中国电信江
苏公司企业策划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无锡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
江苏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中国电信
黑龙江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2012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中国电信
政企客户事业部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中国电信浙江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9 年 12 月加入华泰证券,2022 年 4 月至
今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信息官。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韩臻聪先生持有公司 600,000 股 A 股股票。韩臻聪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银行江苏省分行人事处干部科办事员、科员、副科长;江苏省证券公
司人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处处
长、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纪委书记、稽查总监、党委委
员、副总裁;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目前,孙含林先生兼任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孙含林先生持有公司 600,000 股 A 股股票。孙含林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任南京农业大学教师,江苏省证券公司人事处职员、人事处培训教
育科科长、投资银行总部股票事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
理、投资银行一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发行部总经理,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南京总部
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南京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机构客户服务部总经理、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2007 年 12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本公
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本
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19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姜健先生持有公司 600,000 股 A 股股票。姜健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在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海办事处、通商控股有
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
部高级经理、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经
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本公司综合事
务部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党委组织部部长;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人
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
员、董事会秘书,2022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
秘书、党委委员。目前,张辉先生兼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张辉先生持有公司 600,000 股 A 股股票。张辉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华泰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客户服务中心网站运营
经理、网络营销团队负责人、理财服务中心总经理助理;2015 年 4 月
至 2015 年 8 月任本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本公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7 年 6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本公司网络金融部总经理,2020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委
员会委员。目前,陈天翔先生兼任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陈天翔先生持有公司 600,000 股 A 股股票。陈天翔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干部,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
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3 年 11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财政部
会计司准则二处副处长、制度二处调研员;2009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制度处干部、调研员、处长、正处级领导干部;
                                   副主任;2020
年 1 月加入华泰证券,2020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目前,
焦晓宁女士兼任 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Inc.董事长、华泰证
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焦晓宁女士持有公司 500,000 股 A 股股票。焦晓宁女士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经理、总监助理,交易管理部总监助理、副总监,
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秘书,理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副
主任、党办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14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上
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主任;2017 年 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上海证券
交易所会员部总经理;2019 年 12 月加入华泰证券,任本公司总法律顾
问,2020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焦凯先生持有公司 500,000 股 A 股股票。焦凯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年 7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中国银行资金部/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科员;
内控中台主管;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 JP 摩根证券利率衍生产
品及固定收益风险团队主管;2010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中国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英国)风险合规官;2014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本
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目前,
王翀先生兼任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华泰金融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Huatai Securities USA Holdings,Inc.董事、
Huatai Securities(USA),Inc.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王翀先生持有公司 500,000 股 A 股股票。王翀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人力资源部业务主办、业务主任、高级经理、薪酬与福利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2014 年 5 月至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孙艳女士持有公司 80,000 股 A 股股票。孙艳女士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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