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2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决定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
由张忠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10 名,独立
董事孙健敏先生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赵世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
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同意选举张忠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和投资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主席:赵世君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张红曼女士
(2)战略和投资委员会
主席:张忠良先生
副主席:陈松杰先生
委员:薛锦达先生(独立董事)、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
、张瑞琪女士、张
红曼女士、杨兆龙先生、陆君女士、王佩龙先生
(3)提名委员会
主席:彭颖红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陈松杰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赵世君先生(独立董事)、张忠良先生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聘任陈松杰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张红曼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张红曼女士、王佩龙先生、陆君女士、曹军先生、卢宜红先生、唐
杰先生、张旗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杨兆龙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周玮良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聘任李梦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