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通知及召开情况
于2022年12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
监 会 规 定 条 件 的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58,557,17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4.36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58,251,5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33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0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2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0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93%。
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377,6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9499%;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63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377,6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9499%;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63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377,6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9%;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63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377,6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9%;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63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377,6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9%;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63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377,6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9%;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63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377,6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9%;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63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康宝华先生、王延邦先生、
朱永鹤先生、王昊先生、彭安林先生、马明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58,431,080 股
同意股份数:358,431,080 股
同意股份数:358,431,080 股
同意股份数:358,431,080 股
同意股份数:358,431,080 股
同意股份数:358,431,08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9,501 股
同意股份数:179,501 股
同意股份数:179,501 股
同意股份数:179,501 股
同意股份数:179,501 股
同意股份数:179,501 股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石海峰先生、郑水园先生、
花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58,431,080 股
同意股份数:358,431,080 股
同意股份数:358,431,08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9,501 股
同意股份数:179,501 股
同意股份数:179,501 股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杨建刚先生、靳翎女士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白
雪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58,431,080 股
同意股份数:358,431,08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9,501 股
同意股份数:179,501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