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公司之控股公司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
计划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之控股公司深圳
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顺络汽车电子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有利于发挥员工积极性,
提升顺络汽车电子治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增强顺络汽车电子和顺络电子长期可
持续发展能力,符合顺络汽车电子及顺络电子发展战略,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之控股公司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
股方案。
二、关于公司拟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经监事会核查:本次关联交易通过激励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增强公司管理
层的稳定性及对公司的向心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是
根据该标的房产市场价格确定,并通过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交易定价公允,本
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拟出售房产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之对象系公司合并范围内之控
股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
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相关控
股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该公司的经营成果。本次担保所涉
之控股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监事会同意公司为
该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胡国城 黄燕兵
周冬兰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