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兵
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监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XX 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郑州专
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和“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实
施进度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符合项
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不存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同意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的
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董事会对相关事宜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