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 南京高科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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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 2022-052 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为业务发展提
供良好的资金保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以下简称综
合注册额度)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内容如
下:
  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
额为准;
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债务融资工具、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权益投资或基金出资等);
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
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更好地把握中期票据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如下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综合注册额度项下分期注册发行安排、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分期注册中期票据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
利率、资金用途以及聘任相应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手续等具体事宜;
提交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相关政策对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
整;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确定。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获准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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