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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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2-039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
年12月19日以书面传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施旭先生主持,
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
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本次监事会提名施旭先生、尹治国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
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人数的二分之
一。
  本次会议通过的监事会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施旭先生:1973 年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党员。1991
年参加工作,2003-至今,先后任公司办公室秘书、人事专员、人力资源科科长,
现任公司企管部经理。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尹治国先生: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3 年
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生产车间工艺控制操作工、生产副科长,科长,现任公司运
营部经理。长期参与生产管理,对现场管理和精益生产具有丰富经验。2006 年
参加恩德斯豪斯公司的自动化仪表学习;2008 年-2010 年,参与公司多项实用新
型研究及开发,并获得多项专利证书;2011 年,获得国家二级人力资源师证书、
艾默生自控认证证书。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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