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保
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永强            何玉润          陈   欣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保龄宝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