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首席信息官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首席信息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
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聘任首席信息官事项进
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备履职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
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
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证券公司首席信息
官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龙翼飞 罗飞 彭沛然 李旭冬 刘晓蕾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第一创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