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正业科技
股票代码:3004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住址: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运河宿迁港
产业园2号楼318-3室
通讯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运河宿迁港产
业园2号楼318-3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
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正业科技、上市公司、目
指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楚联科
指 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
技、转让方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指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准则15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
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运河宿迁
注册地址
港产业园2号楼318-3室
法定代表人 吴春梅
通讯方式 1590794****
成立时间 2009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 2,84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6924209613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股东 李扬、徐地华、徐国凤、徐地明
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经营范围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9-07-23 至 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徐地明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无
吴春梅 女 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李杨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袁芳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郭天向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徐同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刘丽玲 女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基于公司资金需求统筹考虑,信息披露义务人楚联科技通过
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权
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楚联科技与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信托”)签订了《关
于处置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协议》,双方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
楚联科技持有的18,319,028股股票,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总金额为人民币135,670,721.37
元。
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签订了《关于处置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协议》,双方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楚联科
技持有的10,250,421股股票,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总金额为人民币80,363,300.64元。
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贷”)签订了《关于处置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协议》,双方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楚联科
技持有的2,955,795股股票,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总金额为人民币23,173,432.80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81,077,804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09%,占上市公司享有表决权股本的13.88%。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9,552,56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5%,权益变动后持有表决权股份19,415,711股,占上市公司享有
表决权股本的5.29%。
标的股份转让前
拥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股数
主体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股)
楚联科技 81,077,804 22.09% 50,940,955 13.88%
东莞信托 0 0 0 0
高新投融资 0 0 0 0
高新投小贷 0 0 0 0
标的股份转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生效后
拥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股数
主体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股)
楚联科技 49,552,560 13.5% 19,415,711 5.29%
东莞信托 18,319,028 4.99% 18,319,028 4.99%
高新投融资 10,250,421 2.79% 10,250,421 2.79%
高新投小贷 2,955,795 0.81% 2,955,795 0.81%
注释:1、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539,9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故计算表决权基数时将上述回购专户数量扣除。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与东莞信托协议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2年12月26日签署:
甲方: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注册地址为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运河宿迁港产业
园2号楼318-3室,法定代表人为吴春梅;
乙方: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
注册地址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号楼,法定代表人为廖玉林。
双方同意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乙方持有的18,319,028股标的公司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4.99%。
本次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5,670,721.37 元。
甲乙双方对目标债务金额与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所得金额,进行轧差。若目标债务大
于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所得,则针对差额部分,乙方仍负有偿还义务。
与高新投融资协议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2年12月27日签署:
甲方: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注册地址为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运河宿迁港产业
园2号楼318-3室,法定代表人为吴春梅;
乙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
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
双方同意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乙方持有的10,250,421股标的公司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2.79%。
本次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0,363,300.64元。
甲乙双方核对目标债务金额、以及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所得金额,进行轧差。若目标
债务大于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所得,则针对差额部分,乙方仍负有偿还义务及保证责任;
若目标债务小于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所得,则针对多出部分,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
乙方指定账户。
与高新投小贷协议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2年12月27日签署:
甲方: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注册地址为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运河宿迁港产业
园2号楼318-3室,法定代表人为吴春梅;
乙方: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
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 楼10-
双方同意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乙方持有的2,955,795股标的公司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0.81%。
本次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3,173,432.80元。
甲乙双方核对目标债务金额、以及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所得金额,进行轧差。若目标
债务大于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所得,则针对差额部分,乙方仍负有偿还义务及保证责任;
若目标债务小于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所得,则针对多出部分,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
乙方指定账户。
四、标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
股处于质押状态。楚联科技本次协议转让所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1,525,244股,因此本次
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存在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正业科技本次权益变动
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的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股票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正业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关于处置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协议》;
(四)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正业科技证券部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吴春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区南园路6号
股票简称 正业科技 股票代码 300410
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港
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 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司 人注册地 向东100米运河宿迁港
产业园2号楼318-3室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81,077,804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22.09%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持股数量:49,552,560股,变动比例:减少8.59%;
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
拥有表决权数量:19,415,711股,变动比例:减少8.59%;
变动比例
在 上 市 公司中拥有权
时 间:2022-12-28
益 的 股 份变动的时间
方 式: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 否 □
来源 备注: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 □ 否 √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