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70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拟回购注销其已获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0 万股。本次注销完成后,
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1.40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13,018,309 股减少至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