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生科技: 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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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同日通过公司网址(www.e-tecsun.com)公示了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自 2022 年 12 月 15 日起至
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首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的
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并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及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虢晓彬
先生的弟弟刘昕系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虢晓彬先生将在审议该等事项时,回
避表决。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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