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68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
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莉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
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
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要求,也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
际需求,便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