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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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2-10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
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继伟先生主持,应
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达州市达宣快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将《达州至
宣汉快速通道 PPP 项目协议》项下政府付费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给浦发银
行重庆分行,是为了满足项目专项贷款的增信要求,有利于满足项目的长期资金
需求和维护公司的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上述控股
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更新后)》
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5人因离职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共计9.39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
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
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按照相
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
期已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解除
限售的17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其所获
授的共计24.5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后续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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