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92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股东宁波绿河睿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河睿能”)
持有公司股份 1,6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河晨晟”)持有公司股份 3,2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36%;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
称“宁波燕园”)持有公司股份 120,8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甘肃国芳
工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芳”)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9 月 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司股东绿河睿能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345,70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4%;绿河晨晟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933,17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0%;宁波燕园拟通
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20,88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0.16%。绿河睿能、绿河晨晟、宁波燕园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4,399,765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
公告》。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绿河晨晟持股数由 3,2
股,宁波燕园持股数由 120,882 股增至 169,235 股,甘肃国芳持股数由 2,000,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减持主体的告知函,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宁波燕园、
绿河睿能、绿河晨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463,0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绿河睿能 5%以下股东 2,338,000 2.28% IPO 前取得:1,67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668,000 股
绿河晨晟 5%以下股东 4,480,000 4.36% IPO 前取得:3,20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1,280,000
股
宁波燕园 5%以下股东 169,235 0.16% IPO 前取得:120,882 股
其他方式取得:48,353 股
甘肃国芳 5%以下股东 2,800,000 2.73% IPO 前取得:2,00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8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绿河睿能 2,338,000 2.28%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其直
绿河晨晟 4,480,000 4.36% 系亲属控制。
宁波燕园 169,235 0.16%
甘肃国芳 2,800,000 2.73%
合计 9,787,235 9.53% —
上表中的持股比例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完成归属,并实施了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 102,661,216 股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当前持股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数量
(股) 例 式 (元/股) (元) 况 股比例
(股)
绿河睿能 1,189,761 1.16% 2022/6/30~ 集 中 竞 33.05-47.48 49,163,325.31 未完成: 1,148,239 1.12%
绿河晨晟 4,104,074 4.00% 2022/6/30~ 集 中 竞 32.28-60.15 162,602,374.33 未完成: 375,926 0.37%
大 宗 交
易
宁波燕园 169,235 0.16% 2022/6/30~ 集 中 竞 42.23-47.71 7,640,906.04 已完成 0 0%
*在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后,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故相关数据与减持计划公告中的内容有所差异。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