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
章保管和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各项工作规
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印章是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在
公安部门备案的指定地点刻制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三条 公司现使用的印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的印章(以下简称“党委章”);
章”);
下简称“合同章”);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银期转账专用章”“弘业期货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者适当性评估业务专用章”的印章(以下简称“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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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委员会”的印章(以下简称“纪委章”);
(以下简称“工会章”);
司委员会”的印章(以下简称“团委章”);
部委员会”的印章(以下简称“支部章”);
用章等;
的印章(以下简称“资管章”);
部、审计法律部、信息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公司各职能部门名
称的印章以及刻有“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专用章”的印章。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
刻制印章由各部门根据需要在 OA 平台上履行审批手续或
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附件 1),详细写明印章的名称、用
途、类别,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部门章可报分管领导批准),
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刻制,并按要求备案。
第五条 印章的启用
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各部门派专人到党政办公室领用,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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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印章启用登记表》(附件 2),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
按印章种类交专人保管。
第六条 印章的保管
印章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以下统称“印章保管人”),印
章保管人不得自行委托他人保管印章。印章应放置于保险箱、保
密柜等带锁的柜中,以保证印章的安全。印章保管人要做到人离
章收,入柜上锁。
“党委章”“公章”“合同章”“分支机构章”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
人保管;“纪委章”由公司纪委书记指定专人保管;“工会章”由公
司工会主席指定专人保管;“团委章”由公司团委书记指定专人保
管;“支部章”由公司各支部书记指定专人保管;“专用章”“资
管章”由公司首席风险官保管;“财务印鉴”“发票专用章”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各职能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指
定专人保管。
如遇印章保管人因事、病、出差、休假等原因不在岗时,公
司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暂时代管,并办理交接,以免贻误工
作。印章保管人岗位变动、离职、退休之前,所在部门负责人应
监督其印章的移交工作。
第七条 印章的使用
(一)由公司党政办公室保管的印章,使用时须从公司 OA
平台,根据公司授权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外签订的合同、
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须经法律审核后方可用印。急件或者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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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在填写《弘业期货用印登记表》(附件 3)后用印。特殊情况
下,可凭公司领导短信确认等方式先行用印,用印人须及时补办
书面或 OA 平台审批手续。
(二)使用“纪委章”时,用印人须将用印材料报公司纪委书
记审批同意,并做好用印记录。
(三)使用“工会章”时,用印人须将用印材料报公司工会主
席审批同意,并做好用印记录。
(四)使用“团委章”时,用印人须将用印材料报公司团委书
记审批同意,并做好用印记录。
(五)使用“支部章”时,用印人须将用印材料报公司支部书
记审批同意,并做好用印记录。
(六)使用“专用章”“资管章”时,用印人须将用印材料
报公司首席风险官审批同意,并做好用印记录。
(七)财务用章的用印程序按《弘业期货财务管理制度》执
行。
(八)刻有人力资源部、党政办公室、纪检工作部、审计法
律部、信息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各职能部门印章的使用须经部
门负责人审批同意,重要事项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做好用
印记录。
印章保管人须严格按照用印程序使用印章。用印材料必须与
审批、登记内容一致,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审核。严禁在空白合同、
协议、证件、介绍信及其他空白材料上加盖印章。合同、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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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及签字要求按照《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
行)》办理。已盖章的文件因内容变更等原因未使用的,须立即
将所有已用印未使用的文件交回印章保管人作废后,方能重新
用印,作废的文件应及时处销毁。印章保管人应做好用印、销
毁记录,并存档备查。
公司各类印章原则上只限于在办公室使用,不得外带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须将印章带出使用的,需在 OA 平台上履行审批手
续或填写《弘业期货外出用印申请单》(附件 4)。办理外出用
印申请时,须说明外出用印事由、申请人及同行人、归还时间。
“党委章”“公章”“合同章”的外带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印
章外带须提交分管领导批准。印章外带必须双人同行,相互监督。
第八条 印章的停用、销毁
因名称变更、印章式样按法定要求必须改变,或是印章变形、
损坏等影响使用的,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办理停用或销毁手续。
停用或销毁印章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同时留存经销毁人或封
存人签字的书面材料备查,并在印章档案上作出停用记录。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印章保管人未妥善保管印章,导致印章被盗用、丢失
或仿制的;
(二) 用印文件未履行审批程序,印章保管人擅自用印的;
(三)未妥善保管用印留存资料或用印记录,导致用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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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用印记录灭失的;
(四)其他违反印章管理办法的行为。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适用于弘
业期货公司,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修订完善本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弘业期货负责解释,党政办公室承担具
体解释工作。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弘业期货股份有
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同步作废。
附件:1.弘业期货印章刻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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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弘业期货印章刻制申请表
申请部门: 年 月 日
印章名称
印章用途
申请类别 新刻印章( ) 更换旧印章( )
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
审批意见 公司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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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弘业期货印章启用登记表
印章名称
领用日期
启用日期
印模留样
印章保管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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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弘业期货用印登记表
用印部门
公司领导签
序号 申请日期 用印部门 用印事由 用印类型 负责人签
字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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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弘业期货外出用印申请单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部门
预计归还时间 年 月 日
外出用印名称及事由
申请人 同行人
(本人签字,当面确认) (本人签字,当面确认)
审核人
备注
审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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