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 嘉和美康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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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2-050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康”)
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为
临时会议,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蔡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和美康(北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经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符合《嘉和美康(北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激
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权日/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
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
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为预留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20.3646 万份,行权价格为 26.78 元/份,剩余
予限制性股票 19.0892 万股,授予价格为 11.68 元/股,剩余 0.0191 万股预留限
制性股票不再授予并作废失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
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
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1.47 亿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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