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微力: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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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2-088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满
足保本要求的产品,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56号《关于同意成都
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证上〔2021〕832号《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 限 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0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46,74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37.26万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811.5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811.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
金额为63,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部分为超募资
金,超募资金总额为72,811.54万元。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     募集资金余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额
        合计           135,811.54    56,002.60   82,800.97
  (注:以上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截至2022年11月30日,超募资金余额为52,808.20万元,公司将其中部
分超募资金21,8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三、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
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
产品必须满足:(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 品;
(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进行。
  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
保本型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
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12个
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
风险等投资风险,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超募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
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和进展情
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
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满足保本要求
的产品,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满足保本要求的
产品,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
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
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雷电微力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雷电微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雷电微力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
元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见》;
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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