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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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2-183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2)。
   因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69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
总股本由 351,994,105 股变更为 350,304,105 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字楼 1204 号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817-2619999
    传真号码:0817-2619999
    电子邮箱:ir@ belg.com.cn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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