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建信
息及重大资产出售并募集配套资金
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宁夏建材”)拟通
过向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息”)全体股东发行股份
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建信息并募集配套资金,同时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
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宁夏建材下属水泥等相关业务子公司控股权及其持有的水
泥等相关业务涉及的商标等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独立
财务顾问认为:
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上市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及
天津瑞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1 元注册资本 2.14 元的价格分别向
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20,000 万元,上市公司持有其 55%股权。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日,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已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
上述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同属于同一控制方所有或控制,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的范围。
除上述交易外,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至今,
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的范围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建信息及重大资产出售并募集配套资金前 12 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煜忱 杨朴 郭月华 冯哲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