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唯赞”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诺唯赞本次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67 号文核准,诺唯赞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5.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20,05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137.9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210,917.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9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
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核查意见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本次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122,500.00 120,212.50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同时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
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监管要求》、
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90,704.52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24,806.95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7.35%。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 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除公司控股子公司
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程序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 24,806.95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
核查意见
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
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正睿 李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