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14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
席监事3人,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刘占成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
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
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
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长期、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康达新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康达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因公司监事刘君、职工监事赵有中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
了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表决。两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公司监事会对本
议案无法形成决议,因此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
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
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
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康达新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因公司监事刘君、职工监事赵有中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
了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表决。两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公司监事会对本
议案无法形成决议,因此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