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在认真审阅
与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监事会意见
公司具备实施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
引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
财务资助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变更回购股票用途的监事会意见
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
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票用途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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