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保荐机构”
)作为瑞鹄汽
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鹄模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
结合瑞鹄模具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瑞鹄模具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
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
进行。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瑞鹄模具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内容
信证券培训小组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交所信息披露要求等,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讲解。本
次培训有助于促使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培训人员
安信证券对瑞鹄模具安排的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
工作。培训人员主要包括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吴冰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瑞鹄模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瑞鹄模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规则
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掌握了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瑞鹄模具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
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李栋一 吴 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