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新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379 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总额人民币 1,592,599,993.60 元,发行费用 32,463,506.21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560,136,487.39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5-0002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公
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247,502.00 156,013.65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6,013.65 万元,因此上表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相应
进行调整。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562,933,193.72 元。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
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
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目前,公司不存在高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
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民生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扶林: 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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